新闻中心
News
■ 新闻中心

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
地址: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94-1号
联系人:陶先生
手机:13387892328
电话:0411-84602355
传真:0411-84641826
邮箱:dlsmtzsb@163.com
地址: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94-1号
联系人:陶先生
手机:13387892328
电话:0411-84602355
传真:0411-84641826
邮箱:dlsmtzsb@163.com
新闻中心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
个税、社保、网购、海淘……1月起这些领域有大变化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8/12/28 返 回
首部电商法实施,代购微商需依法纳税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这是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,涉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、经营行为、合同、快递物流、电子支付等方面,对电子商务发展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。
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、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,从事个人代购、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,依法纳税。根据《电商法》,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会受到严格监管,一旦违规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。
新个税法全面实施,工资收入将享个税专项扣除
2019年1月1日起,中国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,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同步实施。
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,在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外,还可享受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,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