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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拟入法,违反者单位最多罚款50万,个人罚200元以下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/6/27 返 回
伴随着“灵魂拷问上海市民”这一热点现象,“垃圾分类”的话题也进入了更高层级的法律视野。
6月25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草案”)提请审议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写入其中。而现行法律仅要求“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,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,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。”
同时,草案还提出,不按照有关规定,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。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