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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市场监管总局: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0/7/30 返 回
近日,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规定:①没有法律法规、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,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;②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;③生产日期、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;④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、低盐、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等。
